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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偿还高利贷 情侣竟运输毒品牟利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27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四川成都市女青年李娜因沉迷赌博而无法偿还高利贷,竟伙同男友王健将购得的毒品带上车,准备运到上海贩卖。12月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这对情侣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同案犯苏英被判处8年刑罚。

  今年7月上旬,27岁的四川成都人苏英受李娜之托,在成都与他人联系帮李购买毒品,后李出资分别从他人处购得“冰毒”和“K粉”。7月16日下午,李娜在其住处与28岁的男友王健将购得的毒品分装在塑料袋内藏匿于身上,并将多余的塑料袋交于苏英,尔后3人从成都站乘上K284次旅客列车,欲往上海贩卖。当列车运行在成都至绵阳区间时,上海铁路公安处乘警在查堵过程中,从10号车厢8号包厢32号上铺的苏英右侧裤袋内,发现40余只透明塑料包装袋。据此又对该包厢30号上铺的李娜和31号下铺的王健进行检查,分别从李娜随身携带的红色拎包内、放在行李架上的纸巾盒内和王健左侧裤袋,查获晶体状、粉末状可疑物品共计15包。经鉴定,查获的可疑物品均为“冰毒”和“K粉”。

  上铁法院审理认为,李娜等3名被告人明知是毒品仍携带并乘坐旅客列车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其中,李娜、王健运送甲基苯丙胺144.86克,氯按酮25.03克,苏英对其知情的50克甲基苯丙胺和23.03克氯胺酮负责。在共同犯罪中,李娜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健、苏英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鉴于李娜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王健、苏英归案后能自愿认罪等情节,故法院对李娜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对王健减轻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对苏英减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