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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350条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出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同一规定处 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外贸公司卖起“摇头丸”原料――浙江世贸中心进出口公司走私制毒物品侦破记
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规定
周向阳律师简介:四川/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毒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法律本科,1995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执业至今,是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成都知名律师专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损失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公司事务、合同法、房地产。现担任数十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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