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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哥突发奇想 出租车运输毒品触刑律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27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汪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系出租车司机,由于金融危机加之出租车行业竞争激烈,生意清淡,赚钱不多。为此,被告人汪某常常苦思快捷生财之道。一日突发奇想,觉得贩毒发财最快,但风险太大又不敢为。此心思被其好友黄某知悉,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试。但商定汪某只负责运输赚取高额运费,其他事项概不参与。2008年9月4日15时许,被告人汪某开上出租车,带上黄某前往瑞金市,花400元人民币从一女子手上购得海洛因7支,在驾车从瑞金市返回会昌县途中被公安民警截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明知是毒品而使用出租车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又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