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可贴混入自助餐 敲诈勒索终获刑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12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在五星级酒店免费享用高档自助餐,餐后还可以拿红包,天下竟有这样的好事?日前,长宁区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福建籍男子吴某以将事先准备的创可贴放入自助餐食物中的方式敲诈高档酒店,被法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000元。
  鸡汤中吃出创可贴
  去年10月9日中午,本市兴国路上一家宾馆自助餐厅内,吴某正在用餐。突然,他将服务员叫到身边,说在一碗乌骨鸡汤中吃出一块邦迪创可贴。餐饮部的王经理闻讯来到吴某餐桌旁,吴某却称自己有急事需马上离开。在要了王经理的手机号码后,吴某未支付餐费就匆匆而去。
  当天下午,王经理收到吴某发来的短信:“我已咨询律师,食品污染物已构成侵害消费者健康权。食品卫生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可获得十倍赔偿。如协商不成,我要凭手机音像证据向工商卫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同时向媒体网上曝光,事件发展取决于你们的态度和诚意。几分钟后,吴某又发来一条短信:“经过考虑,我也不想为此事牵扯过多时间和精力,决定退一步简化处理:贵店只需包一个998元的红包给我消除晦气,即可和解,我不再追究,不投诉起诉,否则将委托律师维权到底!”
  两条短信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想让宾馆破点小财来维护自己的声誉。王经理不禁起了疑心,他随即与附近两家宾馆的餐饮部联系,证实那两家宾馆也发生了相同的事情,而且手法完全一致。王经理立即将监控设备拍摄到的图片传给另外两家宾馆,结果证实他们遇到的是同一名“客人”。至此,王经理确信这名“客人”的投诉有问题。
  当晚9时许,吴某打电话给王经理询问事情结果,王经理请吴某第二天中午到宾馆来处理。10月10日中午,等吴某到达宾馆后,王经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吴某在与王经理“谈判”时被警察当场抓获。
  钻空子勒索被判刑
  据吴某交代,去年10月7日,他为讨债来到上海,住在哈密路上一家小酒店里。当晚他在虹桥路上一家大酒店用自助餐时,在食物中吃出一个疑似调味品包装的小塑料袋。经反映,酒店为他免除了当晚的餐费。吴某说,回到住宿的酒店后,心想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便上网查了相关法律,并给那家大酒店餐饮部经理发了与上述短信内容相同的短信。后来,这家酒店给了吴某388元的“红包”。由此,吴某觉得这种方式既可以白吃,还可以有钱拿,是条不错的生财渠道,于是,就买了创可贴,专门找大酒店的自助餐下手。“我知道自助餐管理上不是很规范,有空子可以钻。”
  法庭审理查明,去年10月8日、9日两天,吴某先后到长宁区4家五星级酒店、宾馆的自助餐厅用餐,采取将创可贴放入食物中的方法“吃白食”,并向餐厅负责人发送短信,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媒体曝光相威胁,分别向4家餐厅敲诈勒索888元或998元不等的“红包”,从其中一家酒店获得价值524元的自助餐礼券1张,从另一家酒店获得现金1000元。
  法庭还查明,2007年10月,吴某曾因敲诈勒索罪被浙江某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法庭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吴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由于其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法庭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