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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29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一、概念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是国家的案全和发展。当今世界仍存在许多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因此,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而且有可能影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此外,国家秘密还关系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全球"技术战"、"贸易战"日趋激烈的今天,获取他国秘密已成为国际科技竞争、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二是国家保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采取秘密的方式,偷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行为,窃取的形式包括:直接窃取国家秘密文件,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通过电磁波窃取国家秘密;采用照像的形式偷拍国家秘密。所谓刺探,是指行也有采用重金收买、高价拉拢的。所谓非法获取,是指依法不应知悉、取得某项国家秘密的人从知悉、取得某项国家秘密的人那里知悉、取得该项国家秘密或者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未经办理手续取得该项国家秘密。只有以窃取、刺探、收买这三种法定方法之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本罪才可成立。另外,应注意本罪不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掇、收买国家秘密,否则,就以本法第11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主体要件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职务犯罪,其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不同,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泄露",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获取"。

  3、在主观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必须是故意。

  四、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行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 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 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 行政处分。

  [说明]

  一、窃取、刺探、收买是非法获取秘密的三种不同手段。其中窃取是秘密进行的,而刺探和收买则既可秘密进行,也可公然进行。

  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直接对象是国家秘密。主观上行为人只能是出于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窃取、刺探、收买手段,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窃取、刺探、收买三种方法既可同时使用,也可采用其中二至2种。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本罪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区别:后者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是故意或过失“泄露”,而本罪则是故意去刺探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