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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1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一、什么是拐骗儿童罪

  (一)拐骗儿童罪的概念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二)拐骗儿童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

  二、拐骗儿童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实践看,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已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是想残害儿童。对于该种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实际上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拐骗儿童罪,拐骗儿童罪判几年的介绍,希望能够切实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