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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处罚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08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持有较高大数量的毒品行为。

  根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其他毒品数量大、数量较大的标准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相同。根据《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因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毒品的种类:

  一、海洛因,是鸦片类毒品,是吗啡的半合成品,也叫“白粉”。目前我前吸食海洛因人员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0%以上,长期吸食海洛因容易得病毒性肝炎、肺浓肿、艾滋病等。所以海洛因俗称“死亡通行证”。

  二、“冰毒”和“摇头丸”属于兴奋剂类毒品。21世纪将是全球范围滥用最为广泛的毒品。

  三、杜冷丁作为人工合成的麻醉药物,普遍应用于临床,有一定的成瘾性,连续使用1—2周可产生药物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