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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审结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15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日前,云南高院依法审结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裁定驳回王祖光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香港特别行政区人王祖光、胡育光死刑;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许连科死刑;对三人均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毒品罪判处缅甸籍人沙正富、杨云及云南人邵曰锐、邵思恩、张爱琦、杨忠举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各5万元。

  经法院查明,2001年10月,王祖光、胡育光与两名泰国人派蓬和潘得米(二人另案处理)密谋从缅甸走私毒品海洛因到广东、香港等地贩卖。随后,两名泰国人与缅甸毒贩邵思国、邵思培(二人在逃)搭上了线,具体策划贩毒事宜。2002年2月,邵思国等人在缅甸指使云南人邵曰锐、邵思恩、张爱琦、杨忠举以及缅甸籍人沙正富和杨云等人在柚木上钻洞,将毒品海洛因藏匿在13根柚木中。

  之后,王祖光与邵思国等人汇合,商议贩毒方案,伺机将藏毒柚木偷运到中国境内。经过一番周折,邵思国找到云南省梁河县人许连科,以事成后借款给他为诱饵,指派许将藏有毒品的柚木进口运输到广东。许连科办理了进口木材的相关手续,并将混藏有毒品的185根柚木运输入境。

  随后13根藏匿有毒品海洛因的柚木被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全部查获,从钻洞的柚木中共缴获海洛因356.95千克,并在深圳罗湖口岸抓获了前来接运毒品的胡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