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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走私毒品入境 两毒枭在广东肇庆被执行死刑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15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一直顽固地坚持“零口供”的毒犯刘根洪,与多次体内藏匿、贩运毒品海洛因的毒犯蒙日档,28日被广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毒犯刘根洪,男,一九五五年六月生,肇庆市人,小学文化;毒犯蒙日档,男,一九六九年二月生,肇庆市人,小学文化。经政法机关查明:两人为牟取暴利,从缅甸非法走私毒品海洛因入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

  刘根洪走私毒品海洛因重达九百三十七余克,蒙日档走私毒品海洛因七百一十四余克。

  刘根洪从二00三年十一月起,曾三次从缅甸购得毒品海洛因,雇用蒙日档采取体内藏匿的办法向中国境内贩运毒品。二00四年一月十七日,两人在肇庆市火车站交接毒品时,被当地警方当场抓获,并从蒙日档体内排泄出九块共重五十四克的毒品海洛因。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根洪从没亲自带过毒品,均雇用他人运输,当他被警方抓获后,不承认其组织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警方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内查外调工作,形成了逻辑严密的证据链,使广东省、肇庆市两级法院最终以“零口供”判处刘根洪死刑。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两犯死刑,两犯均不服提出上诉。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核准以走私毒品罪判处两犯刘根洪、蒙日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