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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麻政策及对执法和司法的影响
作者:彭超峰 时间:2016-01-14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大麻在美国社会经历了由合法到州管制,由管制到医用合法化,由医用合法化到完全合法化的转变。美国目前的大麻合法化政策是受到大麻带来的巨大利润、政府税收,对大麻执法的成本高等经济因素,社会公众对大麻态度的转变和政治呼声等因素影响的产物。美国各州和联邦在大麻政策方面的冲突,美国社会和公众对大麻态度的转变,给美国针对毒品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困境。

  美国现在有些州与联邦保持一致没有将大麻完全合法化,而在有些州大麻已实现非罪化。但非罪化的各州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州仅允许医疗使用而不允许其他用途,在有的州除非法使用大麻外其他用途均合法。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目前有20个州允许为了医疗目的拥有和使用大麻。而且,在2013年2月26日,美国国会也通过大麻被用于医疗目的的法案,表明大麻的医疗用途在美国联邦取得了合法地位。但是在非医用大麻是否合法问题上各州和联邦还存在矛盾。大麻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属于违禁品,是被国家严格管控的,然而为何大麻的使用问题能够在美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为什么美国民众对大麻和大麻的合法化问题会给予这么大的关注?笔者认为,这要从美国历史上去寻找答案,根据有关历史资料,不同时期大麻在美国拥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大麻政策的发展演变

  大麻由合法到州管制。大麻最早在美国是合法甚至是被鼓励种植的。大麻在美国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殖民地时期,1611年,英国殖民者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附近培植了第一株大麻。随后大麻开始在更广阔的地区得以种植,因为大麻的纤维可以用来制造船帆、绳索,它的副产品也可用来给木质船只做填絮,所以大麻逐渐成为颇具使用价值的日用品和战略物资。因此,殖民地政府对于大麻种植的重视就自然而然了。1619年,弗吉尼亚立法会议颁布了美国第一道适用于大麻的法令,该法令要求每个农民都必须种植大麻。1762年,弗吉尼亚再次颁布法令,强制农民种植大麻。大麻在美国的合法地位由此得到确认和加强。

  但是,随着20世纪初大量墨西哥人向美国西部、西南部和南部各州移民,将吸食大麻的方法传入美国并在移民中大量传播。吸食大麻的恶习和对低收入群体就业的冲击,引发当地人对大麻的恐惧心理和种族排外意识。作为经济作物的大麻开始被妖魔化,由用于医药目的的药品变为毒品,大麻的合法地位开始受到质疑。1913年,加利福尼亚州药品局通过修改州《有害物质法》的形式对大麻管制,成为美国最早的和最积极的管制大麻的州。到1931年美国西南部、西部和南部共有16个州通过颁布新的法令或修改原有法令的方式来禁止使用或拥有大麻。

  191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哈里森法》全面管制可卡因和鸦片的使用。1932年《统一州麻醉品法》的颁布使大麻管制由分散走向初步统一。而1937年《大麻税法》的颁布实施则使大麻管制正式联邦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州管制大麻的不足,使州与联邦在管制大麻问题上形成了良性互动,从而有助于大麻问题的解决。但是《大麻税法》并没有完全禁止大麻,一方面对销售大麻者征税,另一方面又承认了大麻潜在的药用价值,使大麻难以完全得到管制。

  由管制到医用合法化。近年来美国公众对大麻的认同度有很大提高,32%的人认为吸食大麻不道德,比2006年下降18个百分点。他们认为,大麻使用是个人问题,宪法保障公民个人自由。这是新一代年轻人成长起来,参与政治的民意表现。72%的年轻人认为政府对大麻查禁的效益远小于国家投入的政府资源。

  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美国,大麻、海洛因等致幻剂类毒品受到反叛年轻人的极大欢迎。毒品的使用不再限于墨西哥移民族裔和社会下层群体,逐渐超越了种族和阶级界限,向美国的白人阶层和中产阶级扩散,美国公众对吸毒者的看法也开始发生转变。由于医学的进步和医学知识的普及,美国公众认识到吸毒成瘾是需要给予关心和治疗的身体健康问题,而不是对社会的一种威胁。这种美国民众观念上的转变逐渐外化成为一种修改现行美国毒品管制体系的社会运动。而这一运动要求解禁的主要对象则是被认为毒性较小而又广泛使用的大麻。大麻是所有毒品中危害性最低的,它不会让人的身体产生依赖性,只不过它的致幻作用吸引很多生活不顺利者和寻求刺激者去吸食,寻求快乐感。1973年到1977年,在美国的10个州得以实施了大麻的合法化法案。1978年到1982年,33个州通过支持医用大麻的研究和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法案。

  2013年2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大麻被用于医疗目的的法案。而这之前美国的18个州和哥伦比亚(华盛顿)特区根据医生的处方可以购买和使用大麻,而美国联邦法律则禁止使用大麻,州地方与联邦法律之间存在矛盾。该法案的实施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州法律与联邦法律的冲突。至此,大麻的使用在美国已经没有法律障碍,大麻合法化进程在联邦层面撕开了一道口子。

  从医用合法化到完全合法化。现在美国各界很多人以药用价值为掩护,推行大麻的完全非罪化,年轻人是大麻合法化运动的主力军。而且,目前美国部分州已将大麻完全合法化。2012年11月6日,华盛顿州投票通过502号提案,允许大麻合法化。华盛顿州由此成为美国第一个开启大麻合法化进程的州。在同一天,科罗拉多州也通过跟华盛顿州大麻合法化类似的法律,这项法律已于2013年1月5日生效。但是,美国联邦还没有将大麻完全合法化,部分州与联邦之间就娱乐用大麻是否合法问题存在矛盾。

  对执法和司法的挑战

  美国各州大麻政策不同,州和联邦在大麻政策方面的冲突,美国社会和公众对大麻态度的转变,给美国针对毒品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对美国执法的影响。虽然美国联邦已将医用大麻合法化,但是在华盛顿州、科罗拉多州等州将娱乐用大麻合法化以后,这些州与联邦的大麻立法仍有冲突。虽然娱乐用大麻在华盛顿州变成合法,但在联邦法律的层级,不管是持有大麻或贩卖大麻,都仍构成违法。今后如果联邦警察要在华盛顿州取缔大麻触法行为,华盛顿州政府将无从干预。这表明华盛顿州立法及警察执法,在面临联邦机关的执法活动时仍是不能预测或控制的。但是,在没有联邦机关的执法活动的干预时,华盛顿州警察就可以依照州立法进行执法。这会产生针对同样的行为,联邦警察与州警察执法不一致的情况,造成执法的混乱。

  而且,美国的每级警察都有独立的警察权,因此,立法原意在一级级警察的执行过程中会发生改变。对于州和联邦的大麻政策,不同的执法机关拥有很大的裁量权。反毒品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大困难性,占用大量的政府资源。而且毒品犯罪往往很难明确具体是哪种毒品,如果循着得到的线索进行毒品执法,结果查到的却是已被合法化的大麻,那么就是对警力资源的浪费。长此以往,执法机构查处毒品犯罪的积极性将被严重打击,很容易放纵其他毒品犯罪。不仅如此,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还面临着被违宪审查的危险。因此,面对美国大麻合法化的现状,美国警察在毒品执法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对美国司法的影响。美国的大麻合法化使合法使用大麻的人免于刑事处罚,缩小了犯罪圈,减少了因大麻犯罪判刑的罪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美国的司法资源。同时,犯罪圈的缩小减少了因违法持有和使用大麻而入狱的罪犯,减少了美国监狱的压力,可以缓解美国监狱资源紧张的困境,化解纳税人的不满。

  但是,美国一些州与联邦法律的冲突,也给美国的司法活动带来了困难。在美国联邦将医用大麻合法化之后,医用大麻的法律冲突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娱乐用大麻的法律冲突仍是困扰美国司法界的现实问题。

  针对这些困境,美国目前现实的做法是:当州与联邦法律冲突时,由联邦决定是否使用联邦法。联邦最高法院还可以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审查州的立法和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是否合宪。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大麻合法化进程中,解决美国的司法困难首先要解决州和联邦法律优先性问题,但是根据美国的现状,州在控制毒品问题上有更大的权力,因此很难保证各州与联邦法律的一致。而且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程序的启动实际上是相当困难的,每年能够进入该程序的案件屈指可数,除非是影响力非常大的案件,否则进入该程序的可能性很小。就目前来看,这么多的州已经通过各种形式的法案将大麻合法化,但从没有哪个州的立法经过违宪审查。甚至很多人还认为将大麻合法化是符合美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因此,通过违宪审查解决州与联邦的法律冲突问题,从目前来看是不可行的。

  美国的司法困境恐怕与美国的政治体制不无关系。在美国二元制法律体系下,法律冲突问题恐怕是难以避免的,联邦法律的无力在大麻问题上尤为凸显,从美国大麻政策的历史演变来看,州是决定力量,引导着联邦的决策,正是各州的力量推动着联邦的大麻合法化进程。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