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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文书
作者:成都毒品辩护律师 编辑 时间:2012-09-22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撰写文书】

  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刑事诉讼类法律文书是指当事人在进在刑事诉讼中,需要律师代为撰写的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是一些要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的各种书面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辩护词、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管辖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传唤证人申请书、法律意见书等。最常见的是起诉书、答辩状、辩护词。

  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有哪些?

  (一)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二)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三)内容的法定性;

  (四)语言的精确性;

  (五)使用的实效性。

  什么是辩护词?撰写辩护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1、实事求是原则。辩护词必须有事实依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歪曲事实;辩护词中引用法律条文务必准确无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恶意歪曲或者曲解法律。

  2、准备工作充分。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要进行必要的准备辩护工作,如研究起诉书、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等,以全面、深人、细致地收集和分析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为写好辩护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3、语言注意分寸。辩护词作为针对性、辩驳性的法律文书,应当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不能把辩护词变成对被告人的控诉书。

  4、行文严谨。辩护词应当做到论点明确、论证充分、突出重点、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语流畅、用词准确、简洁。

  撰写文书的重要作用

  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工作中作用很大,它以文字的形式,全面、准确、如实地记载和保留案件材料和证据,使法律机关及法律组织与案件当事人及时勾通、互相交流,从而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认真查阅案卷,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法律文书。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有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地、客观地查清案情,判明真伪,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定罪量刑,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减少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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