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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20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没有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只是自己吸食、注射毒品或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禁》第61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不以犯罪处理,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1.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界限
    二者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主体以及客观方面等均有不同。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客观方面表现在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由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构成;主观故意为明知是吸毒人员而予以容留,犯罪目的和动机较为复杂,既可以是为了牟利,也可以不是为了牟利。而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毒品;客观方面表现在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犯罪主体除了一般主体以外,还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以及单位;主观故意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且一般以牟利为目的。
    如果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属于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牵连犯,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2.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以及吸毒者的主观意志的不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人仅仅是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并且吸毒者的吸毒行为是自愿的,不带有任何被强迫性;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引诱、教唆、欺骗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且吸毒者吸毒是违背其个人意志的。
    3.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以及吸毒者的主观意志的不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人没有任何强行为,且吸食、注射毒品者的吸毒行为是自愿的,不带有任何被强迫性;强迫他人吸毒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以身体强制、精神强制者以其他强制方法迫使他人吸毒,吸毒者的吸毒行为是违背个人意志的,有被强迫性。
 
    4.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相类似,易造成混淆。主要区别表现在犯罪客付犯罪对象以及客观方面的不同。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自愿吸食、注射品的人;客观方面表现在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而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争的正常活动;犯罪对象是毒品犯罪分子,如果被容留吸食、注射毒品的,同时是毒品犯罪分子,且行为人主观上也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而予以容留在司法机关查处时有意包庇的,则应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客观方面现在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仍采取各种方式帮助其掩盖罪行,逃避制裁行为。
    四、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应当在《刑法》第354条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