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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原则
作者:张凯伦、马骏挠 时间:2016-05-10 来源:为你辩护毒品网

 

 

  内容摘要:毒品检验鉴定是我国禁毒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开展毒品检验鉴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涉毒刑事案 件中,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查获的毒品疑似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为毒品案件的侦破和审理提供证据支持。程序的规 范化能够保证毒品检验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证据支持的同时,维护了国家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需要遵循合法、独立、参与、公开的原则。

  关键词: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

  毒品检验鉴定是运用化学、生物和现代仪器分析的原理和技术,对案件中的毒品可疑物质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在惩治毒品犯罪乃至整个禁毒工作中,毒品检验鉴定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毒品检验鉴定书是每一起涉毒刑事案 件不可或缺的证据,没有该证据法庭就元法定罪 量刑,而检验鉴定程序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检验 鉴定工作质量和鉴定结论,从更深层次意义上讲,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科学规范确保了毒品案 件审理的公平和效率,因此,强化对毒品检验鉴 定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毒品检验鉴定程序,加强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对推动国家 禁毒工作有着深远而重要的意义,同时,规范毒 品检验鉴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制进步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要求和必然趋势。
 

  一、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及意义
 

  毒品检验鉴定程序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毒品可疑物从现场查获、固定、取样,再到送检和实验室鉴定的全部过程中,相关的办案人员及毒品检验鉴定人员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如此定义,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司法鉴定程序"定义实现了吻合一"程序"是指"方式、方法、步骤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既然毒品检验鉴定归属于理化物证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那么毒品检验鉴定程序也应归《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和调整,并且,这样的解释也更详尽、更具体。二是指明了毒品 检验鉴定程序存在的范围是"诉讼活动中",毒品检验鉴定的本质是法律活动,法律活动必然受相应的范围限制,一般只会在诉讼过程中,实践证明毒品案件事实的需要,启动毒品检验鉴定工作,才会涉及程序问题。三是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步骤予以划分,即毒品的固定、毒品的取样、 毒品送检和毒品的实验室鉴定。

  (一)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的内涵

  所谓规范,是指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规范化则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毒品检验鉴定规范化建设是指在毒品检验鉴定工作中,将符合科学客观规律的步骤和方法固定下来,并 加以推广,对于不科学、不合理的步骤和方法去除,最终通过法律的制定,确定毒品检验鉴定步骤和方法的标准,使之形成长效机制的工作。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包括了:第 一,制定科学的毒品检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 制度;第二,制定统一、科学的毒品检验鉴定步 骤和方法;第三,制定毒品检验鉴定文书规范化 标准;第四,建立和完善毒品检验鉴定的监督机制。

  (二)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1.提高毒品案件侦办水平 。毒品检验鉴定属于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每一起毒品案件的侦破都离不开毒品检验鉴定结论证据支持,毒品案件的侦查本身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紧迫性、保密性等特性,因此毒品检验鉴定对毒品案件的侦破起着关键作用 。毒品检验鉴定结论作为定罪量刑的 一项重要证据形式,均需要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只有通过科学的检验鉴定,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对象是毒品,是何种毒品,含量是多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法庭上才能得到合理的判决,更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质证的目的不仅仅为了确定证据真伪,还要确认证据取得的过程是否合法,如果证据取得的过程是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必然会降低证据的证明力

  2. 健全禁毒法制体系 。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程序规则,实行毒品检验鉴定工作程序相关法律法规从无到有的过程。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则是禁毒法制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程序的规范建设为重要途径,建立统一的程序规则,制定科学、规范 的程序规则内容,元疑为健全禁毒法制体系,推动国家禁毒工作的开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 保障毒品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率。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司法活动必须遵守"正当程序" 原则,而规范性是正当程序的一个基本特征。程序的公正性对于鉴定结论的正当性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毒品检验鉴定的过程中虽然运用一些科学技术和方法,科学技术和方法本身是客观真实的,但是再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还需要人的实施和操作,因此,最后鉴定结果的认定离不开鉴定人的主观判断,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种种制度的限制,使得人的主观判断未必能正确反映客观事实,程序的确立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鉴定人的主观判断不会偏离客观事实,另外,程序的公正性赋予了鉴定结论的合法性,也大大提高了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用性和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可接受性,如果没有了程序作保障,便很难防止鉴定人的权力滥用,其结论的正当性也会遭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质疑 。
 

  二、我国毒晶检验鉴定程序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发展现状

  当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规定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则,部分地方省市的公安机关如北京市、重庆市公安局为了规范本市公安机关的毒品检验鉴定的工作,专门出台了规范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则,但绝大多数地方并未专门制定毒品检验鉴定程序,因为此前毒品检验鉴 定属于理化检验鉴定工作的一部分,所以公安机 关涉及毒品检验鉴定时,一般参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和刑事科学技术相关的程序规定,虽然适用以上程序规则,同样可以开展毒品检验鉴定工作,但是毕竟毒品检验鉴定不同于其他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因此,实践中,毒品检验鉴定检验适用的程序规则针对性不强,势必造成对毒品检验鉴定工作质量的影响。

  (二)我国毒品检验鉴定存在的问题 。毒品的固定、取样、送检、鉴定都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科学的地方,要实现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规范化建设,首要工作便是查找出这四大工作环节中存在问题,纠正和解决不规范的现象,做到有的放矢,程序规范化建设才能真正实现。

  1.毒品的固定取样操作不规范 。缉毒实战部门的民警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项培训,造成了毒品可疑物在固定取样送检过程中不规范操作,具体表现为:一是对现场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不及时拍照固定,不及时称重记录,没有让嫌疑人当场指认,毒品物证的固定不规范,将会直接降低该证据在法庭上的可信度。二是毒品可疑物 的采样方法不科学,不符合取样的基本原则,所取样品不具有代表性不能作为缴获全部毒品的样品使用。三是由于缺乏的化学知识,对毒品的封存保管不科学,例如有些毒品易潮,易被氧化,或是见光分解,保管不当,毒品的成分和重量可能发生变化,直接影响鉴定结果 。四是包装不当,致使检材被污染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缉毒警员在现场发现毒品时,操作随意性大,忘记带干净的塑料袋或者塑料瓶,便随便找个袋子或容器包装,极易造成毒品的污染 。五是毒品的扣押手续不规范,无见证人在场,或者无见证签字,对毒品的扣押没有相关的封存手续,毒品扣押后也无安全的看管措施。

  2. 毒品的送检环节操作不规范。一是毒品的送检人数不符合要求 。送检人必须是两人及以上,以保证送检过程中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但是,部分办案部门程序法制意识不强,或者是人手的短缺,只派一人送检,难以保障检材的安全可靠 。二是送检人不是具体办案人员,对案情不了解。部分办案单位的送检人不是该案件的办案 人员,在送检过程中,接受鉴定委托的机构和鉴定人无法详细了解案情,影响鉴定的质量 。三是时间观念不强,毒品取样后,不及时送检,有些检材置放久后,化学成分会发生变化,影响鉴定结果。四是送检手续履行不完整 。委托鉴定的材料不齐全,或是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不完整 。

  3. 毒品检验鉴定存在漏检现象。我们知道缴获的毒品的含量不可能是百分之百,一是因为 毒品的非法生产者和贩卖者为了牟取暴利,会在纯度较高的毒品中添加稀释剂和掺假剂,二是因为毒品的非法生产过程中,会有留有中间体和副产物。实际工作中,漏检的发生有这几种可能, 一是含有多种毒品的,只检出了一种或两种毒品,二是毒品中含有大量的掺杂物,这些掺杂物可能也是毒品。三是受毒品制造过程中一些中间体和副产物的干扰,未能检出最终的毒品产物。

  4. 毒品检验鉴定文书撰写不规范 。毒品检 验鉴定工作需撰写若干法律文书,例如《检验鉴定委托书 》 、 《送检登记书 》、《检验报告》、《鉴定书》 等等,每一份文书的撰写对规范检验 鉴定程序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文书撰写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却较为突出,以《鉴定委托书》为例,内容没有详细记载委托单位的具体名称、案件的简要情况、送检材料、需要检验的内容以及送检人员,部分鉴定机构撰写的检验报告用语不专业,概念模糊,结论不准确,这些都造成了检验鉴定管理的混乱,影响了毒品检验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 鉴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质量考核机制尚未健全。当前,毒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国家仍未建立统一科学的资质认证标准,这导致了当前毒品检验鉴定机构在设立这一环节出现了混乱的状态,没有资格认证的标准,就不能对鉴定机构 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加以保障,资格认证的标准可 严可松,这种随意性无疑是对鉴定质量和证据效 力的-种严重削弱 。实践证明,考核制度是一个较为有效的监督机制,毒品鉴定机构的正常运行和鉴定质量的保证,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定期考 核机制,但是,当前毒品检验鉴定工作中缺失考核机制,没有了定期考核,鉴定机构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下,到会导致鉴定水准的下降,影响了司法鉴定的公正性。

  除此之外,另外存在毒品检验鉴定记录过程不规范、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开程度不够、 复检流于形式、鉴定机构与鉴定人违规责任追究制尚不完善等问题。
 

  三、毒晶检验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鉴于当前国内毒品检验鉴定工作所面临的各类问题,笔者认为具体规范化程序的构建需要探索、遵循客观、全面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合法原则 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构建要遵循合法原则,一是拟制定的程序规则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规定国家权力和公民 权利,毒品检验鉴定程序不能与之相抵触 。二是不能与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则的上位法相抵触, 毒品检验鉴定是为刑事诉讼活动服务的,例如《刑事诉讼法 》、《 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规则》,毒品检验鉴定程序应与之相适应。三是拟制定的毒品检验鉴定程序规则不能与相同位阶的法发生抵触,要梳理好同位阶法之间关系,不能相互矛盾造成执行难。

  (二)独立原则 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构建要保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处于独立中立的地位,这是实现鉴定程 序公正的基础。一方面,鉴定人员要保持与委托方(一般为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 适当的距离;另一方面,鉴定人员也要跟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家属保持适当距离, 只有对案件保持超然客观的态度,才能保证鉴定的公正客观。独立性应该具体包括: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不能与案件或 者当事人有关联,鉴定的结果不能与鉴定机构和 鉴定人员存在利益关系,否则,很难保证鉴定结果保持中立性,即使得出的结论也很难让法官和 当事人信服。二是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不受任何机关、单位、人民团体的干涉,包括鉴定机构内 部非本案鉴定人员的干涉,这种独立性要求与审 判机关的司法独立很相似,保持了中立,才有公平可言。三是鉴定人员不要对案件情况过多的了 解,如果鉴定人员对案情有了较深入的了解,难 免有先入为主之嫌,一旦夹杂了过多的个人主观价值取向和情感等因素,鉴定结果就会出现偏差。

  (三)参与原则 在涉毒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包括了侦查机关、诉讼机关、审判机关和诉讼当事人, 前三者都享有国家权力,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它们处于强势主导地位,但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同样需要实现,这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引人参与制度,保证诉讼当事人的在场权、知情权以及监督权,这样才能保证最终审判结果的公信 力和可接受性。毒品检验鉴定作为涉毒案件诉讼 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参与原则的适用当然不 能例外,在毒品检验鉴定工作过程中,诉讼当事人应当参与到检验鉴定工作的全过程,并享有提 供资料、陈述意见和进行提间的机会,对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的地方提出质疑和 抗辩,诉讼当事人参与权的实现是对鉴定的过程 和结果是否客观准确的一种监督,程序公正这一价值才能得以体现。

  (四)公开原则 公开是程序公正的一个重要前提,它是为了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到鉴定的过程,从而亲眼看到公正是如何实现的,程序公开的程度也反映 出司法民主的程度,也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民主化的一个标尺。只有将毒品检验鉴定的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没有所谓的"暗箱操作",人们才会看到鉴定的过程是科学合理的,才能信服鉴 定结论的客观准确。如果毒品检验鉴定程序实施 的是保密制度,那么就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 参与权,毒品检验鉴定的监督也就元从谈起。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这些内容是不能公开的,鉴定机构和鉴定 人应做好保密工作。

  毒品检验鉴定过程中需要公开内容包括:一 是毒品检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基本信息,鉴定机构的资质等级、执业年限、鉴定设备条件、鉴 定人名册,以及鉴定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监督电 话。鉴定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了执业类别、执业年限、学历以及职称等等。二是毒品检验鉴定的过程,鉴定的方式、方法和操作规程应予以公开。 三是毒品检验鉴定文书的公开。鉴定文书包括了 毒品检验鉴定报告、鉴定委托书、检验鉴定记录 等等。

  对于毒品检验鉴定程序的规范化建设,首先 需要厘清相关的原则,并在相关原则的指引下,结合法律规定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价值的内在需求,不断探索与完善。

 



  作者简介:

  张凯伦 :中国刑警学院诉讼法学专业侦查学方向硕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工作。

  马骏挠:中国刑警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禁毒学方向硕士,上海市第-人民检察院反渎职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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